企业动态

茅恒文化

 资质证书

酱酒文化

行业资讯

在线留言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招商加盟
 

                          销 售 政 策 

   省仁怀市茅恒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为了加大全国酱香酒空白市场的招商力度,与各位经销商紧密合作,抱着开发一片,成功一片的宗旨,特制定茅恒酒业系列酒的招商销售政策:
一、经销权 
   1、不发展省级代理。 
   2、首次地级进货100万元以上,厂方给经销商在当地的独家经销权。 
   3、首次县(市)级进货50万元以上,厂方给经销商在当地的独家经销权。
二、利润保证 
   1、为了前期更好的开拓市场,保证经销商的利益,厂方按经销商实际进货金额为基础,厂方按有政策的部分给经销商利润保证。 
   2、经销商如有积压三年以上的酱香酒产品,厂方在该产品原出厂价的基础上加倍收回。 
   3、以上两条对取得经销权的经销商有效。
三、广告及促销 
   省级媒体为主,终端展示和平面媒体(业内杂志、报纸、产品POP)为辅的主体思想,在产品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采用针对性媒介策略。 
   1、每期进货量有政策支持的部分(高、中、低)的10%为广告费。 
   2、每期进货量有政策支持的部分(高、中、低)的5%为人员促销费。 
   3、每期进货量有政策支持的部分(高、中、低)的5%为市场运作费用。 
   4、每期进货量有政策支持的部分(高、中、低)的2%为礼品配置(台布、烟缸、水杯等)。 
   5、每期进货量有政策支持的部分(高、中、低)的2%为市场运作用酒。 
   6、厂方不定期支持经销商举行促销活动,如经销商在所经销区域举行产品推广会、促销订货会等,厂方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一定支持。
四、鼓励政策 
   1、地级经销商首批进货有政策部分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配赠长安之星及五菱面包车二辆。县(市)级经销商首批进货有政策部分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配赠长安之星或五菱面包车一辆。(分别按各类酒出厂价金额支持) 
   2、年终奖励:地级经销商,年进货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奖励3%;年进货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奖励5%;年进货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奖励8%。县(市)级经销商,年进货额达到120万元以上的,奖励3%;年进货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奖励5%;年进货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奖励8%。
五、配送货 
   1、现款现货、款到发货,以最大程度发挥经销商的能动性。 
   2、原则上茅恒酒业所有系列酒的报价都为全国离岸价,但为了开拓市场支持经销商的发展,茅恒酒业系列酒的进货运费由厂方承担(每次进货量不得低于1000件),根据进货量选择火车或汽车运输。
六、机构设置 
   为了便于对市场信息的及时掌握,根据市场调整政策,在经销商当地设立办事机构或派驻业务人员。
七、售后服务 
   为了减少经销商的压力和后顾之忧,经销商的滞销产品由经销商提出申请,经厂方核实后,在包装完好无破损的情况下可办理产品系列调货、品种换货。
八、以上销售政策针对区域无窜货的经销商有效。 
   以上销售政策解释权归贵州省仁怀市茅恒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所有。 


                          贵州省仁怀市茅恒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招商合作联系电话:0852-3229296  13985603589(黄先生)
邮箱:maohengjy@163.com QQ:598016413